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陕教技办〔2015〕6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省委、省政府决定于201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在全省深入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开展好教育系统科普宣传活动,保证本届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将《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高校按照要求填报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项目征集表(见附件2),并于3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并将活动总结于4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秦天红
电 话:88668675
邮 箱:kjc@snedu.gov.cn
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办字〔2015〕7号)精神,特制定第二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引导公众建立科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助推“三个陕西”建设。
二、活动主题
科技改变生活 创新引领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15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四、活动创新形式
积极适应科普信息化发展新形势,结合民生热点和公众关注焦点,大胆创新科普宣传形式,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现代新媒体,开展科普微博、科普微信及网络科普等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播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今年将把应用现代新媒体开展科普宣传作为本届宣传月活动工作考核重要指标。
五、活动主要内容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城镇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五大重点人群”科普需求,在全省组织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科学体验、科普讲座、科技竞赛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科学思维和创新精神。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进校园活动;举办“大手拉小手,专家进校园”科普报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普活动;举办科技创新成就科普展览、科普微童话(动漫)创作、科普随手拍等活动。同时,组织科研院所新技术新产品展室、高校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场馆免费开放或优惠参观,举办形式多样的科普体验活动。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面向农民,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科技下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农民依靠科技致富能力。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创业培训、科技致富技能培训;针对就业市场和企业岗位需求,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岗位培训;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工作队和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新科技咨询培训等活动。同时,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普宣传、医疗健康教育服务等活动。
(三)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面向城镇劳动者,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节能减排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活动,提升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科学生产意识。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有关院士专家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搭建院士专家为企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举办安全生产教育、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健康讲座等活动。同时,针对城镇就业人员,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活动。
(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面向城镇居民,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社区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活动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健康保健养生、节能减排等系列科普讲座活动;针对社区老龄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安全事故防范、心理压力调适、常见疾病预防等科普讲座活动。同时,举办科技创新科普展、社区科普达人秀、科普文艺表演、专家咨询义诊等活动。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科技报告、科技讲座等活动,提高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能力。活动主要内容包括:邀请院士专家举办科技讲座、科普报告,解读科技政策,介绍科技前沿、解答科技热点问题等;举办科普展览、科普知识竞赛、心理卫生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同时,组织机关干部深入高新技术产业园、科研院所参观学习。
六、有关要求
(一)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焕发活动新活力,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协调、认真策划,要在活动形式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力戒形式主义。积极广泛征集活动项目,精心筛选、设计一批“精品”科普活动,并给予经费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月科普平台社会化优势,积极联合、协调社会各界力量,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社会资金参与活动。各级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要积极宣传活动成果,为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检查指导,重视宣传月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报送省科协。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至少要开展2项以上活动,各市、各县(区)至少要开展8项以上活动。
作者: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