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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铁院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6浏览次数:223

各有关人员:

2016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201510号),现将我院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实行自主申报,个人做好查新和筛选工作。重点明确,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控制数量,资助重点是中青年科技人员。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收受过学校科研基金资助。

3.服务地方项目既要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又要密切结合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需求。

4.严格把关,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没有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及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请。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15年专项科研项目实行“限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原则。

为确保申报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以利于今后我院能争取更多项目配额,我院具有博士学历及45岁以下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为重点申报对象。

申报继续使用《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今年首次拟申请项目的负责人,须向科技处吴宪洲提前申报,以便设置账号和密码。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网络申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产业化培育项目)、重点科研项目截至2015年10月15日,专项科研项目截至10月20日,我院申报须在16日前完成。20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必须是网上自动生成的申报材料2份,汇总表2份)

项目负责人必须通知项目组成员知情,并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组所有成员手机号码,教育厅将核实参加人身份。

由于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不显示项目组成员手机号码,请项目申报负责人在纸质申请书中成员名字下方手写各成员手机号码。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吴宪洲   2221285、13992340597

科技处

2015年9月30日

 

作者:k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