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渭科发〔2016〕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陕科政发〔2013〕138号)和《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陕科政发〔2016〕32号)精神,
为做好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2016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为三个类别: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
二、推荐条件
(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2.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10年以内(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4.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青年科技新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2.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3.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月以后出生);
5.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973”、“86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前二名);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三、推荐渠道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新星由市级有关归口部门,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择优推荐。
四、有关要求和申报流程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依托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得通过地市申报),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3.校企、院企联合申报,以服务企业为申报主体,可通过企业所在地推荐申报。
4.依托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对象必须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上报。
5相关表格请在渭南科技信息网http://www.wnkeji.gov.cn/)通知栏下载。
6.正式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市科技局,报送材料请于2016年4月5日前,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张胜康 2933656
电子邮箱:wnkjcgk@163.com
地 址:渭南市车雷街渭南市民服务中心东配楼604
附件: 1.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推荐表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11日
编号: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
申 请 书
申 报 人:
所在单位:
归口管理部门:
二○一六年二月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填写说明
1、申请书必须如实、认真填写。
2、封面上的“归口管理部门”系指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和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科技金融处。
3、封面上的“编号”由省科技厅统一填写。
4、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需有目录)必须真实完整。
5、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均用A4纸,一并装订。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年龄) | (一寸彩照) | ||||||||||||||
政治面貌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称 | |||||||||||||||
学 历 | 毕业时间 及院校 | ||||||||||||||||
学 位 | 所学专业 | 现从事专业 | |||||||||||||||
工作单位及部门 | |||||||||||||||||
单位性质 | 单位类型 | ||||||||||||||||
企业 | 事业 | 其他 | 大学 | 研究院所 | 公司 | 医疗机构 | 其他 | ||||||||||
申报人电话 | 申报人手机 | ||||||||||||||||
申报单位 联系人 | 申报单位 联系人电话 | ||||||||||||||||
单位通讯地址 | 邮编 | ||||||||||||||||
注:请附身份证、学历学位、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个人情况简介(500字以内)
(申报人的政治思想、综合素质、业务基础及科研态度、能力、水平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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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经历(从高中毕业以后)
起止时间 | 学校及院系 | 所学专业 | 学历、学位 | 导师 |
四、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 工 作 单 位 及 部 门 | 行政职务及专业技术职务 |
五、已完成的科研项目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下达任务单位 | 课题组排名 |
注:请附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文件,并标记出本人的姓名(均为A4纸)。
六、在研的科研项目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下达任务单位 | 经费 (万元) | 课题组 排名 |
注:请附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文件,并标记出本人的姓名(均为A4纸)。
七、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情况(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主要论文,被SCI、SSCI、AHCI、EI、ISTP等收录,请附专业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引证证明)
专著、论文名称 | 出版社、刊物名称 | 发表时间 | 本人名次 |
注:请附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并标记出本人的姓名(均为A4纸)。
八、科研项目获奖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 奖励名称 | 奖励等级 | 获奖时间 | 本人 名次 |
注:请附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均为A4纸)
九、取得专利情况
取得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专利号 | 本人排名 | 批准时间 |
注:请附专利证书复印件(均为A4纸)
十、 在推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创新工作与取得的成绩
注: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一、在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企业技术进步情况
(在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做出的成绩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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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校企、院企联合申报人选需附技术服务合同(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获得荣誉情况
荣誉名称 | 取得时间 | 授予单位 |
注:请附荣誉证书复印件(均为A4纸)
十三、参加社会团体任职、兼职情况
社会团体名称 | 任职时间 | 职务 |
十四、参加国内外进修、培训及国际交流情况
进修、培训及国际学术交流的名称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注: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五、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校企、院企联合推荐,双方均需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十六、归口管理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作者:k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