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按照教育厅清理2017年(含)以前科研项目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结题集中验收工作,为保证结题清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请符合结题条件的教职工按照以下流程申报。
1.受理范围:2017年1月1日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或研究期限一年及以上未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同时清理2017年以前所有项目,之后2017年(不含)以前科研项目不在组织结题,结题率达到100%。
2.按照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学院网站统一门户或者科技处网站登录学院科研管理系统,通过科研平台完成该项目的结题信息录入(我的项目-编辑-项目结项-上传结项报告及成果)包括上传PDF版结题验收报告及课题成果;
3.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打印立项申请书(各部门已签字盖章)结题验收报告及成果一式五份,于10月15日前交于科技处赵晓玉老师处,同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4.成功结题后系部科研秘书初审该项目录入信息后,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的结题信息直接作为职称评审和年终科研计分奖励的依据;
5.不符合结题条件的院级科研项目将转入下一批次。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2221066。
科技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