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陕铁院[2018]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学院启动2019年度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成果奖评选对象与要求
(一)科学成果奖评审范围包括:
1.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
2.技术开发、技术发明、技术推广研究成果;
3.软科学研究成果。
4.优先推荐校企产学研用合作完成的项目和有科研基金项目支持的成果;
(二)资料要求:
1.推荐项目整体技术(论文论著)应当实施应用(公开发表)一年以上。
2.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验收报告时间至少2年)。
3.用于支撑本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软件),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其他推荐项目中出现。
4.所有参评成果资料应符合《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技成果奖评选与奖励办法(陕铁院[2018]8号)和《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计分与奖励办法》(陕铁院[2017]7号)。
二、申报时间:2019年9月20日--10月20日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科研成果奖参评条件的教师登录系统,点击【我的成果】-【获奖申报】),点击“申报”按钮,按照系统提醒填写申报信息及附件。保存完成个人申报材料线上填写。
2.系部科研秘书登录系统,点击【科研获奖】-【获奖申报】-找到本次“科技成果奖”申报批次-【查看申报材料】,对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科技处在【科研获奖】-【获奖申报】-【申报计划】-找到本次“科技成果奖”申报批次-【查看申报材料】,审核已被院系初审通过的材料。
4.科技处做好评审准备工作,提出评审专家委员会人员名单,报学院主管领导审定。
5.评审专家委员会按标准评审参评成果后,公示获奖成果。
6.获奖教师打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或《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成果奖推荐书》,(在科研管理平台下载)经相关部门盖章、签字后,连同参评成果二份一并报科技处归档。
本次申报 鼓励跨系部和校企合作,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联系电话2221066。
科技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