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
计划项目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2020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和协同创新中心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创新性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20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项目申报数量依据各学校科研能力和结题情况确定,具体指标见附件。各学校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形式审查通过后,列入备选项目。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研究项目:原则上每个重点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新型智库和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可申报3—5项,由所在平台组织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列出推荐顺序。重点科研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19年10月15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重点研究项目申报人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0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校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网络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使用“陕西省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拟申请项目的负责人,须向科技处赵晓玉提前联系,设置登录系统账号和密码。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研究项目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19年11月12 日18:00;一般专项科研项目截至2019年11月20日18:00。届时网络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二)学院申报安排:
1.个人申报(包括网络系统填报):专项科研项目和服务地方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全部在2019年11月10日18:00前务必完成个人系统提交。
2.专家评审及公示:11月10--15日科技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一般专项项目申报负责人须在11月10日前向科技处上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5份并做好PPT汇报答辩,在经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3.上报材料:经确定推荐的专项科研项目须在11月18日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系统填报内容,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自动生成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至科技处(A1009),一般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4.教育厅材料上报时间: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14-15日送至指定地点;专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6-27日送至指定地点。
5.因服务地方专项项目和重点项目系统关闭和报送材料较早,故申报此类项目的教师须在11月1日在系统提交并向科技处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后续评审及公示再做具体安排。
请注意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临渭校区A楼1009)
联系人:赵晓玉,庞维福 电话:2221066。
科技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