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科研诚信工作总结和诚信案件台账的通知》,现开展科研诚信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此次自查活动范围为我校各二级学院(部)全体专兼职教师。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自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明确责任担当,健全长效机制,优化科研诚信环境。活动组织方式以各单位自查自纠为主,科技处将进行督导并适时开展实地检查。
二、自查内容
(一)存量论文自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对所有科研人员2020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二)科研工作自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对所有科研人员2020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要在部门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净化学术风气。
(二)各二级学院(部)对有以上科研诚信问题的建立科研诚信案件处理台账,科研诚信案件台账中要填报包含部门内部转办、举报、自查等所有部门办理过的案件,含调查但未查实案件,要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要确保应报尽报,严禁瞒报、漏报、逾期报送。
(三)各二级学院(部)如有科研诚信问题并建立科研诚信案件处理台账的,请于2024年12月13日前上报至科技处,近五年无科研诚信案件的,也须零报送。
各二级院部报送案件台账及汇总表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材料PDF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赵晓玉办公OA。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科技处。
附件:
1.高校科研诚信案件台账
2.高校科研诚信案件汇总表
3. 高校科研诚信案件台账填表说明
科技处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方式:0913-2221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