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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9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科研诚信工作总结和诚信案件台账的通知》,现开展科研诚信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此次自查活动范围为我校各二级学院(部)全体专兼职教师。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自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明确责任担当,健全长效机制,优化科研诚信环境。活动组织方式以各单位自查自纠为主,科技处将进行督导并适时开展实地检查。

二、自查内容

(一)存量论文自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对所有科研人员2020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科研工作自查。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对所有科研人员2020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是否及时客观准确记录科研数据是否遵守其他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进行自查。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要在部门范围内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净化学术风气。

(二)各二级学院(部)对有以上科研诚信问题的建立科研诚信案件处理台账,科研诚信案件台账中要填报包含部门内部转办、举报、自查等所有部门办理过的案件,含调查但未查实案件,要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要确保应报尽报,严禁瞒报、漏报、逾期报送。

(三)各二级学院(部)如有科研诚信问题并建立科研诚信案件处理台账的,请于2024年12月13上报至科技处,近五年无科研诚信案件的,也须零报送。

各二级院部报送案件台账及汇总表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电子材料PDF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赵晓玉办公OA。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科技处。

附件:

1.高校科研诚信案件台账

2.高校科研诚信案件汇总表

3. 高校科研诚信案件台账填表说明

 

 

 




            科技处

        2024129日

 


 

 

 

 

 

 

 

 

 

(联系人:李老师    赵老师    联系方式:0913-2221066)

附件1:高校科研诚信案件台账.xlsx

附件2:高校科研诚信案件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