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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渭南市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5浏览次数:11

校属各部门:

根据渭南市科学技术协会发布的《关于开展渭南市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宣传月的通知》(渭科协发〔2025〕5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渭南市第三十三“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一)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二)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五)融媒体科普宣传提升行动;

(六)科技工作者心理咨询服务活动。

各二级院部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至4月,各二级院部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院部至少开展一项科普活动;

2.填写渭南市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拟开展活动汇总表,于3月10日前将电子汇总表(二级学院盖章)发送至赵晓玉办公OA;

3.二级院部于4月2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新闻报道及活动照片等资料,以院部-活动名称命名后发送赵晓玉办公OA。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附件:

1.渭南市第三十三届“科技之春”重点活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