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通知,为做好我校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级或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尚未结项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重大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二、选题范围
(一)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研究;
(二)中国就业理论体系研究;
(三)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
(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研究;
(五)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问题研究;
(六)《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若干问题研究;
(七)社保基金监督条例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八)构建国家资历框架体系研究;
(九)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十一)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理论探索研究;
(十二)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研究;
(十三)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
(十四)创新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方式方法研究;
(十五)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研究。
申报人须在指南(详见附件1)确定的研究题目范围内选题申报(请勿自拟题目),并按要求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教师于2025年2月25日前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报送至科技处(高新校区A1-509),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以“申报课题名称—申报部门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技处赵晓玉办公OA,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附件: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指南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